格杀不论

gé shā bù lùn
典故 偏正式 中性 成语

对反抗者格杀无需论罪

完整释义

格杀:击杀、搏斗至死;不论:不追究责任。原指在执行公务或维护秩序时,对拒不服从、暴力反抗者当场击杀,无需承担法律责任。本义为法律或军事行动中的特殊处置手段,后引申为对严重危害行为采取极端强制措施的语境。常用于描述治安、军事、执法等场景,搭配对象多为“反抗者”“暴徒”等。近义表达有“格杀勿论”“当场击毙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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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抗者击杀不担责
字词拆解逐字解义
格击打、搏斗
杀杀死
不否定
论追究、论处
出处源流最早见于《后汉书·刘盆子传》
无 ——最早见于《后汉书·刘盆子传》

该成语源于古代军事与法律制度。汉代《后汉书》记载,刘盆子部下作乱时,官军奉命“格杀勿论”,后演变为“格杀不论”。其核心是赋予执法者对极端反抗行为的绝对处置权,多用于战乱、叛乱或治安危机场景。宋代《宋刑统》中已有类似条款,明清时期更明确写入军法,成为维护秩序的极端手段。

用法提示

多用于法律、军事、治安等正式语境,描述对极端反抗行为的处置方式,不可用于日常冲突。

经典例句

◆警方在抓捕逃犯时明确表示,若遇持械反抗将格杀不论。

◆古代城池守卫对强行闯关者有权格杀不论。

◆军事演习中,对误入禁区的可疑人员可格杀不论。

近义 · 反义
近义词
反义词
易混辨析格杀勿论 × 先斩后奏
格杀勿论
与“格杀不论”同义,但“勿论”更强调“不追究责任”的法律依据
先斩后奏
侧重“先行动后上报”的程序,不强调“反抗行为”的前提
当场击毙
仅描述行为结果,无“法律豁免”含义
联想记忆
联想古代城门守卫对闯关者“格斗击杀,无需论罪”的场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