格杀弗论

gé shā fú lùn
历史典故 偏正式 中性 成语

对罪犯或反抗者格杀勿论

完整释义

格杀:击杀;弗:不;论:论罪。指对顽抗的违法犯罪分子或叛乱分子坚决予以就地正法,不予论罪。本义为在执行公务或维护秩序时,对严重威胁安全、拒不服从者直接击杀,无需承担法律责任。常用于古代律令或军事行动中,强调执法者的权威性。现代多用于描述严厉打击犯罪的语境,如“对暴徒格杀弗论”。近义表达有“格杀勿论”“当场击毙”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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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反抗者直接击杀勿论罪
字词拆解逐字解义
格击打、抗拒
杀杀死
弗不
论论罪、责罚
出处源流最早见于《后汉书·刘盆子传》
官属以下皆伏诛,悉敛货财,焚其余宅,格杀弗论 ——最早见于《后汉书·刘盆子传》

该成语源于古代律令,汉代已有“格杀勿论”的记载,意为对严重威胁社会秩序者无需审判即可击杀。明清时期演变为“格杀弗论”,多用于军事行动或镇压叛乱,如清代镇压太平天国时,清军常以此为借口屠杀平民。现代汉语中保留其法律术语性质,但使用场景已大幅缩减,多见于文学描述或历史语境。

用法提示

多用于法律、军事或治安场景,主语通常为执法者或军队,搭配对象为“罪犯”“暴徒”“叛乱者”等。

经典例句

◆警方发布通告,对持械抢劫者格杀弗论。

◆古代军法规定,临阵脱逃者格杀弗论。

◆面对暴徒持刀行凶,特警果断采取措施将其格杀弗论。

近义 · 反义
近义词
反义词
易混辨析格杀勿论 × 当场击毙
格杀勿论
两者意思相同,可互换使用
当场击毙
侧重描述行为结果,不强调法律授权
就地正法
强调执行地点,多用于古代司法语境
杀无赦
语气更强烈,多用于威胁性表述
毋庸置议
指无需讨论,与成语含义无关
联想记忆
拆解为“格(击打)+杀+弗(不)+论(责罚)”,联想“击杀后无需论罪”的场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