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乙丙丁

jiǎ yǐ bǐng dīng
文化常识类 联合式 中性 成语

天干代指寻常事物或用来编排次序

完整释义

甲乙丙丁为天干前四位,源自商代用于纪日、纪序的十天干体系。甲,天干首位;乙,天干第二位;丙,天干第三位;丁,天干第四位。
整体本义指天干序列中的前四个字符,常用于表示事物的排列顺序或代指一般性、无具体指名的人或事物。
引申义比喻寻常、普通、不具特殊性的对象,也用于泛指各类人等而不逐一指名。常见搭配如"甲乙丙丁,一笔勾销"意为对所有人或事一并处理,常与序数词或泛指语连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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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干前四,泛指寻常人与物
字词拆解逐字解义
甲天干第一位,指为首或第一
乙天干第二位,指其次或第二
丙天干第三位,指再次或第三
丁天干第四位,指又次或第四
出处源流最早见于《尔雅·释天》;西汉《史记·律书》亦有记载
《尔雅·释天》:"太岁在甲曰阏逢,在乙曰旃蒙,在丙曰柔兆,在丁曰强圉。" ——最早见于《尔雅·释天》;西汉《史记·律书》亦有记载

天干体系起源于上古,商代甲骨文中已用十天干纪日。甲乙丙丁作为前四天干,最初专用于历法纪序,后逐渐泛化为代指一般事物的用法。至汉代文献中,天干已广泛用于序列编排与泛指,《史记》等典籍多见以天干代指各类人或事的用法。唐宋以后,民间口语中"甲乙丙丁"渐成"普通人、不重要的人"之俗语,明清小说中频繁出现。其语义从严格的历法术语演变为通俗泛指,体现了汉语词汇由专业到日常的流变规律。

用法提示

多用于泛指一般人或事物,不指向具体对象;常见于书面语中表示次序、类别或概指;可作主语、宾语或定语,不宜用于特指某人某事。

经典例句

◆这份名单上列满了甲乙丙丁,却找不到一个负责人。

◆无论甲乙丙丁,只要违反规定一律按章处理。

◆他把那些甲乙丙丁般的琐碎事务统统交给了助手去办。

近义 · 反义
近义词
反义词
易混辨析张三李四 × 凡夫俗子
张三李四
侧重泛指不特定的具体个人,口语性更强,而甲乙丙丁偏书面且含序列义
凡夫俗子
强调平凡普通,含轻微贬义,甲乙丙丁则偏中性仅表泛指
芸芸众生
泛指一切有生命者,范围远大于甲乙丙丁
甲乙丁戊
同为天干连用但跳过"丙",实际使用极少,意义与甲乙丙丁相近
寻常百姓
侧重社会身份的普通,甲乙丙丁侧重不指名的泛指
联想记忆
天干排前四,甲一乙二丙三丁四,联想到排队泛指普通人,顺序好记不混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