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夫离法者罪,而诸先生以文学取;犯禁者诛,而群侠以私剑养。」 韩非 先秦 出自:韩非子·五蠹 韩非的名句 名句 拼音标注拼音 平仄标注平仄 古诗默写默写 古诗字帖字帖 切换繁体繁体 夫离法者罪,而诸先生以文学取;犯禁者诛,而群侠以私剑养。 译文(翻译) 违犯法律者当判罪,而诸儒生却凭文章学识受重用;触犯禁令者当诛杀,而游侠却以私剑杀人受豢养。 赏析 此句直陈法令废弛之弊,以对比揭露权贵徇私、法度不公之弊,笔锋犀利,尽显法家峻刻务实之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