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乃命孝孙,俾侯于鲁。」

乃命孝孙,俾侯于鲁。

译文(翻译)

于是任命孝孙,封他为鲁地诸侯,以承周室宗庙之祀。

赏析

四字铿锵,述分封之典,见周礼森严。以“命”“侯”二字勾勒王权威仪,暗含宗法制度下血缘与权力的交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