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吕刑靡敝,秦法酷烈,圣汉权制,而萧何造律,宜也。」

吕刑靡敝,秦法酷烈,圣汉权制,而萧何造律,宜也。

译文(翻译)

吕刑失于宽缓,秦法过于严酷,汉承秦制,萧何制律,正合时宜。

赏析

以吕刑、秦法为鉴,凸显萧何制律之权衡,既承前制之长,又避苛政之弊,尽显汉初立法之智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