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南越杀汉使者,屠为九郡。」 班固 两汉 出自:苏武传(节选)(苏武传) 班固的名句 名句 拼音标注拼音 平仄标注平仄 古诗默写默写 古诗字帖字帖 切换繁体繁体 南越杀汉使者,屠为九郡。 译文(翻译) 南越国杀害汉朝使者,汉武帝出兵讨伐,将其地划分为九郡。 赏析 此句以简练笔触勾勒历史,以“杀”与“屠”二字形成强烈对比,尽显汉家威严与铁血手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