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有窃盗者,相报,行其诛,偿其物;有寇,发兵相助。」

有窃盗者,相报,行其诛,偿其物;有寇,发兵相助。

译文(翻译)

发现有盗窃者,互相通报,依法惩处,归还失物;有敌寇侵犯,发兵相互援助。

赏析

此句以简练之语,勾勒边疆互保之制,既显法度严明,又见守望相助之义,字里行间透出朴素契约精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