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诗词
商鞅立木建信(商鞅立信/立木取信/商鞅立木)(司马迁) · 拼音标注
返回正文
古诗原文
商鞅变法之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不信己,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,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:“能徙者予五十金。”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金,以明不欺。卒下令。 于时太子犯法。卫鞅曰:“法之不行,自上犯之。”将法太子。太子,君嗣也,不可施刑,刑其傅公子虔,黥其师公孙贾。明日,秦人皆趋令。行之十年,秦民大说,道不拾遗,山无盗贼,家给人足。民勇于公战,怯于私斗,乡邑大治。
已载入原文
标注:
拼音
注音
大小写:
小写
大写
首字母
标注声调
显示原文
重新生成
读音:
古典读音
变调
古典+变调
标准读音
标注:
不标注
平仄
入声
平仄+入声
效果:
彩色标注
默认
填空
首字母
姓名读音
田字格:
田字格
米字格
回宫格
空白格
不显示
排版:
按自然段
按诗句分行
字间加空格
隐藏标点
ü 显示为 v
按自然段+空格
全部开启
对齐:
顶部对齐
居中对齐
古诗原文
复制原文
原文加载中...
拼音对照
平声
仄声
入声
正在生成拼音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