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文傅会

shēn wén fù huì
历史典故 联合式 贬义 成语

苛曲解法条牵强附会以罗织罪名。

完整释义

深:苛刻、深刻地;文:法律条文;傅会:同"附会",指把不相干的事硬扯在一起。
整体指刻曲解法律条文,牵强附会地将其与某人的行为相联系,以便罗织罪名、陷人于罪。本义为汉代司法中酷吏歪曲法令文义以定人罪名,后泛指故意曲解原意或法律,生拉硬扯以达到某种目的。
常用于描述司法腐败、政治构陷等语境,亦可用于批评学术或评论中歪曲原意的行为。近义表达有"深文周纳""深文巧诋"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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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曲解文牵附会陷人罪。
字词拆解逐字解义
深苛刻地、刻意地
文法律条文、文献
傅同"附",附着、牵强依附
会会合、牵合
出处源流最早见于《史记·酷吏列传》
"与赵禹共定诸律令,务在深文。"又《汉书·路温舒传》:"上奏畏却,则锻炼而周内之,盖奏当之成,虽咎繇听之,犹以为死有余辜。何则?成练者众,文致之罪明也。" ——最早见于《史记·酷吏列传》

汉代法律条文严密繁多,张汤、赵禹等酷吏善于利用法律漏洞,苛刻解释条文以定人重罪,称为"深文"。其法务求严苛,常将轻罪重判、无罪强罪。路温舒上书汉宣帝时痛陈此弊,指出官吏"锻炼而周内之",即反复推敲罗织罪名。后世遂以"深文傅会"形容司法官吏或当权者故意曲解法令、牵强附会,以达到构陷他人的目的。该成语在历代政论、史书中反复出现,成为批判司法黑暗的典型用语。

用法提示

多用于批评司法不公、政治构陷或学术歪曲等场合,搭配对象常为"罗织罪名""歪曲法令""牵强附会"等,一般作谓语、定语,带有强烈批判意味。

经典例句

◆审判者若深文傅会,无辜者便难逃冤狱。

◆他在学术论文中深文傅会,把不相关的史料硬扯到一起。

◆这种深文傅会的解释方式遭到了学者们的一致批评。

近义 · 反义
近义词
反义词
易混辨析深文周纳 × 牵强附会
深文周纳
侧重"周纳"即周密地网罗罪名,强调手段周密;深文傅会侧重"附会"即牵强拼凑,强调曲解牵合。
牵强附会
泛指勉强把不相关的事联系在一起,不限于法律语境,范围更广。
罗织罪名
强调虚构罪名陷害他人,不一定涉及曲解法律条文。
穿凿附会
侧重生搬硬套、牵强解释,多用于学术或言论场合。
深文巧诋
侧重用巧言诋毁攻击,带有贬损人格的意味。
联想记忆
深抠法条硬牵附,会聚成罪陷无辜,记"深文附会"即抠文牵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