完整释义
以:凭借,因为;私:私人感情、私利;废:废弃,不顾;公:公共利益、公事。本义指因为个人的私情或私利而放弃或不顾及公共事务或原则。比喻义为处理事情时掺杂个人情感,导致不公正或不合理的结果。常用于批评那些在公事上徇私情、谋私利的行为。常见搭配有“以私废公之举”“切莫以私废公”等,常连用的近义表达有“徇私舞弊”“假公济私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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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私情不顾公事
字词拆解逐字解义
以凭借,因为
私私人感情、私利
废废弃,不顾
公公共利益、公事
出处源流最早见于《汉书·酷吏传·严延年》
无 ——最早见于《汉书·酷吏传·严延年》
该成语源于古代官场,指官员在处理公务时因私情而废弃公事。汉代严延年为官严酷,但处理案件时也常因私情而徇私枉法,后被以“以私废公”之罪弹劾。随着历史演变,该成语逐渐泛化为批评任何因私情或私利而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。
用法提示
常用于批评或指责某人在处理公共事务时掺杂个人情感或私利,导致不公正或不合理的结果。搭配对象多为公事、原则、公共利益等。
经典例句
◆他身为部门领导,却以私废公,将重要项目交给亲戚负责,引发了同事们的不满。
◆在处理案件时,法官必须保持公正,绝不能以私废公。
◆公司规定不能以私废公,否则将受到严厉处罚。
近义 · 反义
近义词
反义词
易混辨析徇私舞弊 × 假公济私
徇私舞弊
侧重于为了私情而歪曲或破坏规则,以达到个人目的。
假公济私
侧重于利用公家的名义或资源来谋取个人私利。
联想记忆
记住“以私废公”就是“因私情不顾公事”,强调个人情感对公共事务的负面影响。